3月21日,学院组织2020级法学专业部分同学前往实习基地——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观摩一起民事案件庭审。
此次旁听案件为一起公开审理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问题,发表辩论意见。在席的公职人员严格遵守庭审纪律,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秩序井然。
(庭审观摩)
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同学们直观地了解到民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威严与司法的公正严谨。
旁听结束后,同学们就此次旁听分别表达了自己的感受。熊思懿同学表示庭审的过程让她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严谨,对法官而言,表达清晰、有条理、明确而庄重是基本要求,这是为了让原被告双方理解无歧义,也体现了法官的庄严和权威。对代理人而言,要在陈述过程中基于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严谨的逻辑,抓住争议的要害和关键点,结合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作出具有说服力的辩护意见。而作为书记员,需要全面而精准地做好庭审记录,以便全面准确的反映案情。骆鑫宇同学谈到,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开庭前一定要做好充足准备,与当事人充分沟通,考虑到会出现的突发状况,这样既能让自身的专业度得到展现,又能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提高办案效率。
(带队老师汪容与同学们合影)
黄谦谦同学说:“作为律师在保证专业能力的同时也要有会沟通交流的技巧和能力,清楚了解自己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可以避免在当事人不到庭的情况下也能对相应的证据进行质证,而不需要后续的补充工作,变相增加工作量。”单政硕同学说:“我发现原来法庭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庄严神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法官。从法官对整个案件的掌握,对当事人的提问以及引导,特别是对双方律师做出的一些我不能理解的回答都能总结的简洁明了,我能深刻的感受到这位法官的沉稳与专业。通过学院组织的庭审旁听活动,使我重新认识了法官这一角色,收获颇多。”
此次观摩庭审活动是一次生动的实体法、程序法学习,加强了理论与实践的联系,让同学们接受了深刻的法治教育,也坚定了同学们追寻法律职业道路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