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武汉学院具备招收普通“专升本”的资格条件,法律系法学专业招生人数为25人。欢迎报考法学专业!
一、报考专业:法学
专业代码:030101k
武汉学院院校代码:13634
学制:2年
二、法学专业介绍
法学专业是武汉学院的重点专业之一,在同类院校中具有较高的学术科研水平和较强的教学实力。本专业本着“全人发展”教育理念,着眼于学生未来的增值能力和卓越精神,通过系统的课程教学、严格的实务实训以及多渠道的社会实践,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创新能力,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学生通过本专业学习,能够系统了解法学基本理论,掌握法律实务工作基本技能。毕业后,可在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及相关工作。
专业特色
1、专业发展前景广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总目标,2016年3月中央通过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这一举措极大地拓宽了法律人才的就业范围,法学专业迎来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2、师资力量雄厚。本专业专任教师中博士生导师2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的“双师型”教师占35%,获博士学位和博士在读的教师占45%,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占36%;知识产权领域著名学者、博士生导师吴汉东教授为特聘顾问。
3、培养模式多样。本专业与司法部门及相关法律机构建立了稳固的合作机制,获得了广泛的社会支持。本专业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设有实习基地,广泛开展实习合作、联合培养和司法辅助人员优先录用的就业合作。聘请了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为特聘教授。
4、培养成果丰硕。应届毕业生保持着国家司法考试的高通过率及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高录取率。本专业学生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占应届毕业生35%以上,考研录取率占应届毕业生30%左右。学生就业面宽,2015届30%的毕业生被江岸区法院、洪山区法院、政府司法局、环保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务部门录用,就业质量较高。
5、学术氛围浓厚。定期开展“法学论坛”、“读书沙龙”、“法学辩论赛”等课外活动。
6、实行分流、分层次培养机制,实现人才培养的多元化。
就业前景
毕业生具有广泛的就业渠道和职业选择:
1.党政机关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
2.公证、仲裁、法律援助和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
3.公司企业法务及相关部门;
4.街道和社区基层组织;
5.证券、保险及金融业、房地产业;
6.自主创业;
7.报考硕士研究生或出国留学。
三、招生对象、条件及报名费
(一)招生对象: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三)报名费:按省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每人130元。
四、考试科目与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民法学、刑法学(每门课程总分100分,各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参考书目:
民法学:《民法》(第五版)主编:魏振瀛,北京大学出版社 ( 2013年版)
刑法学:《刑法学》(第七版)主编:高铭暄,北京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限填报一所举办高校的一个相关专业。
2、考生须认真填写《2016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申请表》(见附件),按要求如实、准确、全面填报个人信息。
(二)现场报名
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持申请表、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本校教务部门盖章确认)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寸正面免冠登记照3张,到我校教务科研部(光谷校区行政楼215办公室)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费。
时间:2016年5月13日至29日。
(三)资格审查
考生所在学校负责初审其报考资格,我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将贯穿招生、考试、录取、报到等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普通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报到的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
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予以公布,考生须在6月20日至6月24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武汉学院光谷校区教务科研部(光谷校区行政楼21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我校统一组织选拔考试。
考试时间:2015年6月25日
考试地点:武汉学院光谷校区(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和考场可见准考证或教务科研部网上公告)。
七、考试录取
1、凡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学生,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在报名结束之后、考试之前,我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增减情况由学校负责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公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执行。
2、我校依据考生各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按招生计划数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同专业考生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总分相同,则按考试科目一至二顺序成绩较高者优先确定拟录取;拟录取名单及考试成绩将在学校网站主页公示7天。
3、对公示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后向被录取学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普通专升本学生在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留查。
4、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录取通知书具体要求到校报到,经学校入学资格复查后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八、培养费
被正式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16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九、教学和学籍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单独编班或编入本科三年级同专业班级组织教学,其本科学籍由学校到省教育厅办理注册手续,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学习后,不得转学、转专业。普通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学业,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我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中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我校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普通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十、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楚平路666号
邮政编码:430079
联系电话:027-87181852、87640392
网址:
法律系咨询电话:027-87181826(法律系办公室)、13476796870(彭军老师)
法律系网址
乘车路线:汉口火车站、武昌火车站及武汉火车站可乘坐地铁2号线或4号线转2号线,到杨家湾站下车后,往南步行约400米到楚平路即到。另有15路、529路、556路、586路、625路、715路、723路、738路、811路公交,在杨家湾(楚平路)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