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武汉学院第十一期法学论坛在中央教学楼2301室举行。我国著名诉讼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应邀来我校法律系,为师生作主题为“2018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若干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武汉学院法律系系主任王广辉教授主持。
樊崇义教授是享有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在业内拥有极高的声誉。多年来,他不仅业精于刑事诉讼法学领域,而且致力于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与实务应用研究,多次参加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
本次讲座主要围绕七个内容展开,分别为:一、诉讼法修正案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二、关于我国监察体制改革;三、对监察委调查权的定位和定性;四、对监察委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配合、制约的理解;五、正确理解缺席审判制度,把握立法对案件适用范围、条件、程序的控制,以及辩护权的保障;六、解读和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七、关于值班律师的建立。
首先,樊教授运用法理学知识,结合现实出发,推衍阐释2018年刑诉法修正案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从“我国体制改革的目的”这一本体论入手,从制度到原理,紧贴实际,把各种修正案相关观念罗列到位。
随后,樊崇义教授为广大师生讲述了“关于监察委调查权的定位和定性”问题,针对学术界的颇多争议,他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在谈到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之际,他总结了三个理性认识,对其内容及内涵作如下解读:政治站位要高、司法改革意识要强、诉讼类型转型要快。值得一提的是,樊教授将法官和检察官需要的谈判、协商、沟通能力概括为一种政治思想能力。
互动环节,现场听众热情高涨。同学们提出“罪犯出逃境内后,诉讼文书的传达是否可以利用互联网以此节约成本?”、“职务犯罪分子在调查期间,律师是否可以介入?”等问题,樊崇义教授都一一耐心做出了解答。本场讲座,樊崇义教授将一条条看似冰冷的法律规范演绎得生动而富有人文关怀,完美地展现了法学大家的风范,让听众深深地感受到法学的独特魅力。
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王广辉教授对讲座作了总结,并给予高度评价。此次讲座让同学们受益匪浅,法学1801班学生唐雨荷说:“樊教授用幽默诙谐的语言讲述了刑事诉讼法以及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激发了很多学生对刑事法律的兴趣,让大家对刑事法律有了更全面的了解。”